工作职能
一、负责对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、统一制度、统一核算及使用的监督管理。
二、建立库尔勒市房屋维修资金专户,实行专户存储、专款专用、业主决策、统筹监管的原则,切实保障房屋的使用安全,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规范和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,负责维修资金的使用,划转审查,审核备案工作。
四、认真履行专项维修资金监管职责,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,依法查处,追缴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。
五、建立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及查询制度,严格履行专项 维修资金的使用分摊,做到公平、公正和公开。
六、积极完成市房地产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库尔勒市房地产管理局
联系电话:0996-2216212 2213138 2212022
办公地址: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会馆五楼房屋维修资金监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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